为了规范医院预交金的收取和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卫财务〔2025〕19号)及《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卫财务〔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1.住院预交金收取依据:
根据文件要求,患者在住院治疗前缴纳一定预交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出院结算时,将预交金抵扣后多退少补。
2.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医院按照无锡市DRG付费结算方案确定住院病种目录,根据住院患者类型结合既往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各病种平均个人自付费用,按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及其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确认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3.说明事项:
(1)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如患者或家属自愿缴纳超出标准的预交金,按照患者或家属意愿收取。
(2)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组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组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3)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4)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查看,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5)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
(6)咨询电话:0510-83793617;投诉电话:0510-83795880
无锡市锡山区中医医院
2025年6月30日